2017年11月22日晚,曹刚律师在河北某地结束庭审后,应邀连夜赶往北京市消防局大兴区消防支队,就11.18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法律咨询。曹刚律师从事故原因、办案程序、证据收集、履职尽责和责任追究等几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专业的解答得到认可和接受,为之后的事故调查处理发挥了一定作用。
【背景】 2017年18日晚18时15分,北京市大兴区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9人遇难,8人受伤。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目前,共查获涉案人员18人,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后续】2017年11月29日,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公布。 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目前市纪委、市监委已对杜志勇进行立案调查,暂停其副区长职务。 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郑亚君负责领导镇党委全面工作,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镇长司文韬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作为全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对郑亚君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党委书记职务;对司文韬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长职务。 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的西红门镇安全科科长李建华、西红门镇安全科检查三队队长马庆立,分管安全工作的西红门镇党委委员杨学叡、镇社保所所长刘庆楠、镇长助理马连义以及新建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郑淑芝,原党支部书记杨占林,党支部副书记孙志远,村委委员兼村安全员郑宝良,村委委员马全新10人予以立案查处。 另据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消息,11月29日,大兴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火灾事故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依法进行审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