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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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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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再为火灾问责而提心吊胆
发布时间:2026-06-09 作者:1780934400 浏览:8
据悉,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公安派出所协同开展消防工作的意见》,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作出重大调整,核心是“协同开展消防工作”。“协同”不是“负责”。自2021年起,曹律师便呼吁理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终获佳音。最现实的意义在于,广大民警自此将摆脱因火灾问责追责的窘境。

《意见》提出,按照构建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同开展消防工作,推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质效提升。核心便是以“协同开展消防工作”取代“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意见》列举了“协同”的五个方面:

一是规范处理消防隐患。区分情形,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属于其他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消防隐患,要及时口头或者书面告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自行改正,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二是协同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接到火灾报警或指令后,公安派出所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封控、交通疏导、人员疏散及群众安抚等工作。

三是协同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火灾调查。主要包括保障监督检查秩序、协同开展火灾调查,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等。

四是加强执法协作配合。主要包括规范处理接报案、规范接受移送案件;对消防救援等部门移送的行政拘留案件、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审查,依法立案调查、及时开展侦查等。

五是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防火氛围,丰富创新宣传形式。

《意见》明确:本意见实施以前公安部发布的有关消防工作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意见》成为公安派出所卸下消防监管职责的极其关键的一步,待完成相关法律法规修改程序后,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管将彻底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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