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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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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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审议有关草案,透露出未来消防部队去向
发布时间:2017-11-03 作者:1509638400 浏览:1932
今天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0月31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武警部队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是,强化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贯彻中央军委主席负责制,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调整武警部队指挥管理体制,优化力量结构和部队编成,实现领导管理和高效指挥的有机统一。同时,调整职能任务、警衔制度、保障体制、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制度。”

​ ​ ​​“强化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集中统一领导,实现领导管理和高效指挥的有机统一”,这意味着未来武警部队指挥权将直属中央军委。“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则意味着武警未来将不再是“军警不分”,很多警种职能将会剥离,成为“军”。

​ ​​“优化力量结构和部队编成”则意味着机构精简,推动部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如果说原本归属武警部队的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是否还在武警体制内值得关注,那么隶属公安部领导的武警消防部队,其职能本为“警”,未来不再实行武警现役体制,回归“民”的可能性更大。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辽宁省第八届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原武警上校。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火灾与消防法律事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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