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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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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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对网友关于火灾事故认定是否可以诉讼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22 作者:1584806400 浏览:2521

提要:火灾事故认定是技术鉴定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理论界始终存有不同意见。我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也曾就此问题在2000年专门组织过为时两个月的专题讨论,但最终未形成统一意见。

火灾事故认定是技术鉴定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理论界始终存有不同意见。我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也曾就此问题在2000年专门组织过为时两个月的专题讨论,但最终未形成统一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火灾事故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扑灭后,通过现场询问、现场勘验、技术鉴定和模拟实验等调查结果,对火灾发生原因作出的科学实证活动,是一种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火灾原因认定虽具有一定技术鉴定特点,但也有行政确认的特征;这种行为直接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优势地位,当事人很难推翻公安机关出具的这种“证据”;法律虽规定其为处理事故“证据”,但并不影响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及可诉性;且此类行为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应当允许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

鉴于当前对火灾事故的认识上和法律理解上仍存在不同看法,我们将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目前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予以关注,或者提请作出解释或确认。

来源:2014年06月01日17:11 最高人民法院网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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