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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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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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注册消防工程师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0-03-04 作者:1583251200 浏览:1661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中需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三)保证执业活动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如果因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者错误履行上述义务,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除给予罚款处罚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如果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者错误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与火灾发生或蔓延扩大存在因果关系的,还可能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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