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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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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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队长回忆录】在北京解决消防干部无房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01 作者:1543593600 浏览:1394
在全国消防部队中,北京总队的勤务最多、压力最大,但是首都消防官兵福利待遇最低、生活条件最差。我刚到北京总队任职时,官兵们向我反映,不仅没有其他兄弟总队那种政府补贴,连起码的重大勤务补助和值班、加班补助都没有。当时北京市公务员已经理顺薪资,我们的团职干部收入还不如一般公务员的总收入多,一些家属随军的干部,在城区根本租不起房子住,许多干部家属、孩子与基层中队官兵挤在一起,既不便于生活,也干扰了基层单位的正常训练、执勤秩序。我到基层单位去熟悉情况,每看到那些干部家属、孩子与基层官兵同住一个房子里,家不像家、队不像队,心里都满是惆怅。这种状态不改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是空话,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是空谈。可叹的是,当时北京总队许多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对此麻木不仁,说没办法,北京这些年就这样。

我晚上躺在办公室的临时卧室里,两眼望着天棚,大脑反复搜索着解决这些难题的思路和办法,常常是夜半难以入睡。思来想去还是“有困难找政府”。第一次向市领导汇报是在2005年5月,在我到京半年多,刚刚理顺了工作思路之后,我就讲北京的公安消防部队官兵压力大、勤务多、任务重,能不能比照公务员考虑一下绩效奖,或者比照警察,考虑一下执勤、加班补贴。当时还没敢贸然提出加薪待遇和住房问题。政府领导听了后说,北京理顺收入后,涉及收入的事先由人力社保部门、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形成意见后,才能讨论。但是这个问题到了几个部门后都有难处。人力部门说部队的职级与公务员没法直接对应,编制部门说现役部队编制和政法不一样,总控制在中央层面,财政部门说为首都服务的现役部队很多,如果消防解决了,其他部队都得考虑。市领导一听这情况,就说如果北京市委市政府给驻京部队发钱,还涉及讲政治的问题了。一时这一动议陷入僵局。

这时候总队的班子在我的建议下,开始调整理顺。新班子到任后,我和大家研究这个难题,达成的共识是:目前正考虑理顺体制,组建属地公安消防支队,可以在组建的时候一并考虑下步市区两级财政保障供给问题,尽最大努力争取区一级的财政支持;同时,当前奥运筹备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奥运是举国大事,可否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倾斜政策。这个思路形成后,我们开始从国家和市区两个层面着手工作。我们先后向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递交了书面汇报材料,请领导机关到北京调研,了解实际情况,但是由于上级机关工作太忙,迟迟未能如愿。于是又通过熟人接洽,当面请示汇报,答应挤时间到北京搞搞调研。

……

协调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调研最终收获还是很大的,让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进一步看到差距,感到了压力和责任。所以后来的基础建设和经费方面突破,与此不无关系。

在京的许多兄弟部队为解决干部住房问题,在部队内部的地盘上盖起了住宅楼,或曰经济住房,或曰公寓房,绝大部分都能解决随军干部住处问题。而北京消防部队与其他部队不同,没有自己多余的土地,每一寸土地都是政府划拨建设消防站的用地。据说文化大革命前后,市区消防队有几处院落较大,有操场,但都被当时公安部门征用盖住宅了。此后有些消防站连训练场都没有了。这种情况下解决干部住房问题难度非常大。当时第一个突破点我们选在了南三环外的石榴庄,这里有一个规划消防站,在与当地政府沟通时,同意按照特勤站用地的上限划拨土地,这样就可以规划出一幢住宅楼。但是在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时非常复杂,公共建设用地是不准用来建住宅的,我们请规划部门调研时,他们对北京消防部队干部家属住房的现状严重关切,深表同情,但是红线就是红线,不能突破。反复磋商,最后选择了一个擦边的方案。即以在特勤队地面上建幢备勤楼的名义,建起干部宿舍,这种集体宿舍可以住人但不能作为住宅落在个人名下。不管怎么说,总算居无定所的基层干部有了盼头。

在石榴庄消防站落成后不久,这幢备勤楼也拔地而起,总建设面积20000平方,共300户。 当时向基层倾斜,基层中队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家属进京后,基本都可以安置进去。因为是备勤楼,室内设施和营具都统一配备,干部领着家属、抱着孩子可以直接人住。虽然套内面积仅有60多m2,但是对比北京房价过高,许多白领、北漂无房可住的情况,消防基层干部已经感到非常满足了。石榴庄的备勤楼项目极大地鼓舞了基层干部,拴心留人的环境焕发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同时也鼓舞了我们班子成员继续奋斗、进一步拓展干部生活空间的决心和信心。

当时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拿到有关领导批示在北京建干部住宅的情况,市委市政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给予了很多支持。据此我们向领导反映消防干部的实际情况,力求争取支持,但是答复是否定的。理由很简单,我们这支队伍是北京市的,无法比照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享受特殊政策。后来我们又了解到一个信息,市政法口为了缓解一些政法老干部住房紧张的矛盾,拟在大兴区过去劳教用地处建一批房子, 于是我们立即派人接治,得知刚刚处于动议和土地变性阶段,我们答应帮忙办手续,希望能网开一面,把消防纳入视线。当时主管负责人说,你们的班子成员没有住房的可以考虑,太多人恐怕不可以。我们当时的策略是给点就不嫌少,事在人为。此后,我们工作上积极协力支持,感情上和相关负责人不断拉近。半年之后,当设计图纸出来后,终于答应给我们40套的指标。当时北京的房价已经是六七万元一平方米, 即使大兴地区也要五万元左右。我们拿到七千元的成本价房子,这对无房的干部绝对是一大福利,真是大快人心。

此后,我们得知解放军总参下属单位,在东二环外准备拆迁盖房,及时派人同他们取得联系,反复磋商协调,答应下一步给30户的指标。这批房子设计图纸显示每户在150m2左右,我们决定把高级工程师和副师职以上的无房户纳入视线,一举能解决多年的欠账。回顾一下在北京工作期间,先后通过建备勤楼、公寓房、经适房、合建等途径为400多名干部解决了无房问题,这也是解决住房难题的破冰之旅。卸任时感到了些许安慰。

注:本文摘自《消防总队长回忆录》,该书已于2018年9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辽宁省第八届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委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火灾与消防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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