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曹刚律师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查看更多
15504008705
经典案例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066773119 024-31502119
传真号码:024-31502119
电子邮箱:caolawyer@sina.com
微信公众号:ChinaFireLawyer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经典案例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火灾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峰商厦4.3火灾事故
发布时间:2018-04-08 作者:1523116800 浏览:6926
2013年4月3日,内蒙古一商厦发生火灾,给商厦所有权人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然而,引起本起火灾的直接责任人电焊工丰某、武某均无赔偿能力,故该公司在政府协调下对遭受损失的商厦业主进行了垫付赔偿,但本起火灾事故的损失赔偿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该公司负责人找到曹刚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曹刚律师亲自带领两名助手,组成团队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分析了火灾事故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除了直接引发火灾的肇事者,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的责任者和单位,亦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据此,曹刚律师组织制定周密诉讼策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当地消防部门公开了对方不利的证据。民事案件先后经历鄂尔多斯中院一审、内蒙古高院二审以及最高法院再审,最终判决丰某、武某、某家居广场、徐某等人共同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挽回经济损失近两千万元。
火灾原因查清率不高,难以分清责任,火灾破坏性强,难以确定财产损失等实际问题,导致火灾损失赔偿案件办案难度大,火灾专业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或者减轻赔偿责任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业务范围              经典案例              热点资讯               解决方案               专家介绍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曹刚律师网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电话:13066773119 024-31502119 传真:024-31502119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7006514号-2 技术支持:盘古网络 [定制网站]
0
关闭